竟然跟一个男人赌命根子,下手狠绝,不留一点余地。

人群纷纷往后退,虽然很稀罕她胳膊上的那只白鹰,但是没人敢上前,再跟她赌。

他们这里,鹰是很少见的动物,白鹰更是世间罕有,在个别的地方,白鹰更是被奉为神灵的化身,备受崇拜。

木香手上的这只鹰,也有它与生俱来的傲骨。

瞧它在笼子里,不与任何鸡打交道就知道了。那是看不起它们,一群庸俗土鸡,哪有资格跟她打交道。

此时,它站在木香的胳膊上,其实那股子傲气还是有的,看它半眯着眼,看也不看木香一眼就知道了,这家伙真不是一般的骄傲。

人群都退下之后,赵王更加清楚的看到那只鹰,渐渐的,他越看眼神越狂热,表情也越激动。

眼中的小火苗,蹭蹭对外冒。

就连白鹰也注意到了,鄙夷的扫了眼赵王。满眼的贪婪,俗不可耐。

木香抚着白鹰的毛,手感不是很好,也不知多久没洗毛了,都结成块了,“哎呀,一身鸡屎味,真不知道你怎么熬过来的,我府中后院有一处小溪流,回去之后,你赶紧洗个澡,反正你是鸟,洗澡也不必用热水,那溪水正好。”

白鹰似乎被她嫌弃的语调刺激到了,转过头,用小眼睛瞪她,狠狠的瞪。

不然还能咋样?难不成还扑上去把她的脸叨下一块来?

虽然它不喜欢这个女人,但好歹她还救过自己一命,它虽是动物,但谁说动物就没有感恩之心的?

何安看了看赵王,又看了看主子手上的鹰,瞬间明白过来,大声道:“听说这白鹰百年难得一见,白鹰的血是壮阳补身的好东西,而且它还是圣物,若是养在家里,能保家宅兴旺,妖鬼还靠近!”

他这样一说,赵王的眼睛睁的更大了。

赵王有阳痿的毛病,这在京城贵人圈子中,早已不是什么秘密。

他四处搜集壮阳之物,喝的,吃的,闻的,几乎是无所不用。

只要谁家得了壮阳的好东西,他都要想法子弄来。

就是最近日子过紧巴了,再不似从前的大手大脚。好的吃不起,只能吃些便宜的,听说最近他迷上吃乌龟壳了。

将那龟壳捣碎,制成粉末,每日泡茶喝。

有没有效果,这谁也不知道,反正看他的样子,似乎也没什么改观。